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
( — 学年度)
单 位:
姓 名:
现技术(行政)职务:
任教年级:
任教学科:
填表时间:
山西省教育厅 监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供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特殊教育机构、少年宫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教师使用。凡公办和民办学校(单位)受聘、就职于教师、教辅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及受聘、就职于行政岗位、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人员均须填写。学校(单位)临时聘用的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也须填写。
2、本表一式一份,每学年填写一份,各学年末师德考核结束、学校(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教师本人确认签名后由单位归档保存。教师申报评优评先、职称晋升、评模表彰、出国深造时,须提供本表。
3、本表共6页(含封面),用A4纸双面打印填写,左竖裱糊(距左边缘不超过1厘米),不得使用订书机装订。使用订书机活页装订的,在参加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过程中,相关内容不予认可。
4、本表各项内容应用钢笔、碳素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承诺书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使自己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郑重承诺: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出现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不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不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歧视、侮辱学生,不虐待、伤害学生。
六、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全力关注学生安危,绝不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不发生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组织、参与有偿补课,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本人如出现违反以上内容的情形,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
时间: 年 月 日
师德考核记录
个人师德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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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事 项报告 | 内容 | 情况 (填“是”或“否”) |
| 内容 | 情况 (填“是”或“否”) | |
是否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出现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
|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是否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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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出现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 |
| 是否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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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
| 是否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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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
| 是否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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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发生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行为 |
| 是否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猥亵、性骚扰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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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
| 是否存在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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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学生座位安排、调换规则(班主任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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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方面所获奖励(获奖时间、表彰单位、奖励名称及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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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签名:
时间:
学年内被举报及违反师德情况(由单位师德主管部门填写时间、行为、处理情况。无此类情况的须填写“无”) |
单位师德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师德考核结果 | 经核实,该教师个人填报事项属实。 经考核评议,确定该教师本学年个人师德考核等次为: |
不合格原因: | |
学校(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 |
教师 本人 确认 意见 |
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抽查记录 |
抽查结果:
公 章
抽查时间: 年 月 日 |
注:师德考核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学年内有违反师德行为的,无论情节轻重,均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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