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教发函〔2021〕 号
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专项整顿
行动开展的检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各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孙春兰副总理在全国校园安全专项整顿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力推进安全生产“543”工作机制,落实市政府全市校园安全专项整顿专题会议精神,突出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以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有力应对各类自然灾害,为更进一步提升我市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学校主体责任,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职责,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市局决定于11月1日起开展2021年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1、检查范围
检查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学校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每县检查幼儿园、小学,初中、农村学校、寄宿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一至两所,高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检查,但检查总数不少于六所。
市直学校的检查另行通知。
2、开展时间
检查、督查时间: 11月1日至11月20日
三、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采取到县到校工作机制。一要听取汇报,各类汇报要形成书面材料。二要查看资料,查看相关文件、通知、会议记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台账等资料。三要实地检查,实地检查校园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市政府“543”工作机制等16项安全管理、开展落实情况,检查时要召开一次由教育局相关人员、学校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家长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对学校安全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存在问题及困惑进行广泛交流座谈。检查结束后要召开县教育局领导、安全科人员、学校正副校长、安全主任参加的反馈会及培训会。
3、检查主要内容
1.检查是否严格落实市政府“543”工作机制。制定《安全生产“543”工作实施细则》细化五个体系、四项管理、三项制度的各项任务和要求的落实情况。
2.检查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岗位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一岗双责”制定落实情况,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以及员工岗位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层层压实安全责任链条,校园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是否健全和落实。
3.对学校安全“四个百分之百”体系建设进行检查。检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四个百分之百”完成情况,要求:是否实现了校园封闭管理完成100%;专职保安员的能备100%;一键式报警安装、联网100%;市校园视频安装与联入公安网完100%。
4.检查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整治工作。检查校园安全排查工作机制,有无台账,是否能及时发现学生间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能否采取教育、座谈等方式,引导学生合理、合法地化解矛盾纠纷,坚决杜绝以打架、斗殴等违法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做法。对有治安、刑事苗头的矛盾纠纷,能否及时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共同解决,严防学生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是否健全安全防范措施,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能否加强门卫和校园巡防、车辆管理和校园周边的安全防范,确保校园安全。
5.食堂和食品安全领域: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和学校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加强了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了《山西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各项要求,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陪餐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6.检查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顿行动开展情况。检查是否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顿行动。对照《山西省中小学隐患排查指南》检查学校隐患排查整改及危险源预控情况,特别是各学校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的建立情况。
7.对学校安全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忻州市安全教育平台专项宣教活动、安全课教师授课学生学习、安全演练上传、安全提醒,是否都能100%完成。应急演练是否按中小学校每月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的组织开展,是否达到要求次数并上传安全教育平台,地震、消防等应急演练开展是否有效,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实现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检查学校安全课“六到位”开展及实效情况。检查是否组织其他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情况。
8.对学校交通安全及校车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学校、幼儿园周边路段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设置情况(没有的学校尽快申请设置)、施划人行横道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完善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师生,学校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师生的机动车辆。检查专用校车管理情况。检查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和各学校是否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9.检查安全档案建设情况。检查依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忻教函〔2019〕96号)文件的建设落实情况。
10.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各级各类学校消防教育的开展情况,师生是否能很熟练的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火灾发生时的互救自救能力。
11.对校舍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学校校舍进行一次逐校、逐栋建筑的拉网式排查鉴定,做到不留死角。对存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应急维修加固。对经维修加固后仍不能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严禁再次使用并应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有D级危房的学校,一律严禁使用,并应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同时上报并提请上级部门解决。
12.检查法治教育开展情况。检查各级各类学校是否能组织学生学习相应学段的《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能否结合现实生活学生身边的案例,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13.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针对各学校校园周边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能否及时处置,教育行政部门能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学校做好整治工作。
14.对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措施是否落实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寄宿制学校的实际情况,是否制定了管理办法,是否取消明火取暖,是否实行严格的夜间值班和巡查制度,是否做好防止火灾、煤气中毒等有关工作。
15.对学校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应急预案,是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并做到全覆盖。
16.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检查各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疫情防控措施持续落实情况,疫情防控逐人排查工作情况,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跟踪情况,建立健康档案情况。
五、分组安排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检查、督查分4个检查小组,1个督查小组,检查小组对各县(市、区)进行检查,督查组对全市各县(市、区)和进行督查。
各检查组于11月20日前将检查填报的“隐患整改意见表”“隐患整改完成确认表”及检查报告交回市局安全科,以备存档。
6、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及市直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1、强化落实,务求实效
各县(市、区)及市直学校要狠抓落实,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及时整改自查隐患,积极对校园危险源进行预控。
2、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对检查发现各县(市、区)及市直学校隐患整改不彻底,安全责任未落实,组织不得力的学校要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3. 廉洁自律,遵守纪律
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此次检查的差旅费由检查组成员所在单位报销。
忻州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日
后附:检查分组表
分 组 | 组长 | 成员 | 检查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及部分学校 | 市局督查组 |
一组 | 吕光礼 | 李岗 | 静乐县 宁武县 神池县 五寨县
| 牛宁维
段进元
赵世有 |
刘文章 | ||||
二组 | 仝彦 | 赫文华 | 五台县 繁峙县 代 县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 |
陈刚 | ||||
三组 | 刘爱民 | 史凌杰 |
岢岚县 河曲县 保德县 偏关县
| |
兰建伟 | ||||
四组 | 白海滨 | 张俊生 | 忻府区 原平市 定襄县 | |
廉森禄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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