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台寺完小
推荐2021年度高级教师人选的
评审条件及程序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忻教函【2021】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迭台寺完全小学2021年度高级教师评审的推荐条件和程序如下;
一、评审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具备相应的学段教师资格,以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一线任教,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中小学一级教师的教学岗位上任职5年以上(2016年12月31日前任职)。
5、从教以来承担本学科6年一个大循环以上、或者3年一个小循环两轮以上的教学工作。
6、普通话等级为二甲、二乙。
7、近五年人事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年度考核等次分别在合格,或合格以上。
8、近五年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和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二、评审程序
1、制定评审实施方案,成立评审工作领导组。
2、公布方案,征求意见。
3、公示方案,公布评审名额。
4、具有5年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小学一级教师申报。
5、领导组审核申报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
6、若只有1人申报,并经审核资料合格后予以公示;若超过1人申报,且资料都合格,则按照方案进行量化积分考核。
7、公示申报人提供的证件资料。
8、公示量化积分考核结果。若无异议,即可将积分最高的申报人确定为推荐人选。
迭台寺完全小学
2022年1月23日